時間:2021-10-20 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 作者:見習記者 趙騰澤 編輯:王瑩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冰雪旅游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有關工作任務,助力北京冬奧會舉辦,加大冰雪旅游產品供給,推動冰雪旅游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冰雪旅游消費需求,推動實現“帶動三億人參與冰雪運動”目標,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國家體育總局編制的《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行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近日頒布實施。
《標準》明確,滑雪旅游度假地為具有良好的滑雪場地資源,滿足滑雪場所開發條件,能夠滿足游客以滑雪運動為主,兼具山地運動、戶外運動、康養度假、休閑娛樂等旅游需求的度假設施和服務功能集聚區。《標準》將滑雪旅游度假地劃分為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和省級滑雪旅游度假地,對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空間組成、滑雪旅游資源、規劃建設、滑雪旅游設施及配套系統、旅游綜合服務、區位交通、其他旅游配套基礎設施、管理與安全保障等作出規范。提出應具有地形、生態、氣候、區位交通、發展潛力等綜合條件優良的滑雪旅游場地資源,且無多發性不可規避的自然災害風險;具有空間集聚的滑雪場地設施、戶外休閑活動設施;以滑雪旅游度假為主,宜開展四季旅游;有一定數量的旅游飯店、特色民宿等住宿接待設施等。
《標準》還對國家級和省級滑雪旅游度假地的認定條件作出具體規定,包括滑雪旅游度假地核心區面積、核心區滑雪旅游場地條件、核心區旅游市場規模與結構、核心區滑雪旅游設備、滑雪旅游綜合服務、戶外和室內休閑活動及設施、基礎設施、核心區智慧旅游系統、旅游綜合服務等方面。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將推動《標準》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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